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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修保养方案 图文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2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O.控制器上如有故障指示标志,应立即组织检修,排除故障;P.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实验,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Q.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R.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时,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节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是否符合要求等;S.每日检查: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试验(如火警功能、复位、消音等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是否完好,有无误报、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每日登记表中;T.火灾探测器初始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特殊情况,清洗周期及批量应特殊处理;U.清洗工作要由有条件的专门清洗单位进行,不得随意自行清洗,除非经过公安消防机构批准认可;V.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废并更换。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服务技术要求1.一般规定:1.1在进行气体灭火系统使用前备齐下列技术资料:1.1.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安装手册。1.1.2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要具备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1.1.3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要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1.2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要在具备下列条件后进行。1.2.1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1.2.2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1.2.3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1.3在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对系统组件进行下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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