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董事会职责一、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由举办者,园长,工会组织负责人和教师职工代表五人。组成人员应考虑到年龄学历结构。二、董事会职责1、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决定和批准园长提出的重要报告(如幼儿园的发展计划、招生计划、财务报告书等)。2、决定和聘任园长和副园长。3、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章程等重要制度。4、决定幼儿园的重要人事机构的设置和撤销。5、批准和决定职工收益分配制度。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7、其他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三、董事长职责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行使其职责时,应授权其他董事为代表行使职权。2、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3、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重要文件。4、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可在幼儿园的法定地址和其他地方举行并由董事长(或授权)召集主持。董理缺席又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即丧失其在董事会议中的权利。董事会每次会议,须签到作详细记录并存档。五、董事会组成人员中,如因工作调动或无法履行职责时。可由董事会会议决定重新任免。六、董事会的会议决定,需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能生效。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