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和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将矿山数量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采取果断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年年在整治,天天在整改”的整改不落实现象。(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要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用法制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逐一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长期以整改名义行开采之实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止民爆物品供应乃至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的强硬措施。(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和技能知识,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七)?强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做到打牢基础,稳步推进。(A)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