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共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抗外部冲击能力。广西农产品出口企业还应注意应对东盟国家的反倾销。(五)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等多种农业外向型经营模式广西企业应当对自己产品主动申请原产地证明商标,确保产品享受优惠的待遇。此外,应当规范自身的出口行为,避免相互间恶性竞争。同时摆脱单一出口渠道,寻找更多东盟市场,创建自己的营销网络,进一步提高广西农产品出口的自主性。六)政府应创造良好环境,制定促进出口和国际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举办促农业经贸合作的研讨会、洽谈会和招商会等,为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商务信息和中介服务,鼓励他们到东盟一些国家去承包果园、菜园等,开垦新的土地,大力推行“走出去”战略。同时加强海外华人商会的作用,与东盟各国商会建立广泛、密切、长期的合作关系。(二)从微观方面看,首当其冲的是提高农产品的出口质量。第一,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广西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充分研究东盟各国的有关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工艺和出口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限制污染、破坏环境和不符合检疫检测标准的农产品出口。在关税下降之后及早做好应对各种非关税壁垒的准备工作,提高质量和环保意识,改变广西农产品的“低质廉价”的市场形象。第二,加强广告宣传,打造广西自己的品牌。要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等各种媒介,让国外的批发商、零售商能了解广西农产品的优势,进而促进广西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同时,广西农产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原产地规则在农产品贸易上的地位和作用,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打造广西自己的品牌。第三,大力发展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政府应一视同仁地给予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大力鼓励、扶持,开发本地的农产品资源,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其次,农产品经营者应加强农产品精加工,改进农产品包装,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农产品竞争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