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后再慎重决定留治还是下送治疗。(一)适应症 1.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高原心脏病合并心衰的患者首先就地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途中没有生命危险时方可下送。 2.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就地治疗无条件,或仅有小量出血,但反复发作,未能明确诊断者可下送。 3.对胸、脑外伤或脑血管意外,应积极抢救。当生命体征稳定后,在维持呼吸道通畅的情况下可下送。 4.胆道急性炎症和急腹症经药物保守治疗好转,血压平稳,在坚持途中治疗的情况下尽快下送。 5.对发生休克的伤病员,经抢救至血压平稳,休克纠正后1~2天,在补充有效循环量,保证途中继续治疗和给氧的情况下,下送治疗。 6.严重创伤、挤压伤、多发性骨折、骨盆尿道损伤等,经抢救处理,给予必要的止血、固定、牵引,待休克纠正后可下送。 7.严重冷损伤和烧伤应处理保护创面,基本纠正休克,尽快下送。 8.其他慢性疾病和慢性高原病,确因在高原治疗有困难,经全面检查,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批准后可下送。 (二)禁忌症 病情危重,下送途中有生命危险,伤病情不允许,应积极就地组织抢救治疗。同时尽快请求有关部门根据伤病员情况派出医疗队或有关专家,携带药品器械共同就地抢救。对下列疾病未稳定前禁忌下送。 1.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高原心脏病心衰,病情未能控制者,急性心肌梗死处于危险期。 2.急性大出血有休克倾向者。 3.胸部损伤,骨折并发张力性气胸;脑外伤并脑压升高;颈椎、脊椎骨折,四肢骨折合并血管神经损伤未经必要固定处理者。 4.急腹症,病情急重,有休克倾向者。 八、电话报救须知 1、在现场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打医疗单位电话(电话:)向其求援,并安排好车辆准备下送病员。 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事项: (1)说明伤病情况和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便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2)说清伤病者所在地方,附近环境有何特征; (3)说清报救者单位、姓名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