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完成图纸所有工程内容所必需的零星及隐含工程项目,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以此提出增加费用。其它施工范围模糊不清之处,由公司预算部负责解释,各工队应严格遵照执行,以上施工内容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行列项计算。10.7、工程量按实结算的项目,施工队必须在退场前完成工程量的核算工作,如在业主方已现场办公的条件下,要求再次现场核量的,每次罚款300元。10.8、在实际施工中,甲乙双方协商制订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按甲方的要求展开全面施工,按时保质完成各施工段的任务。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工期延误情况,可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对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10.9、乙方应服从并配合甲方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一旦不服从,可视具体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罚款单由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共同签字后即刻生效,罚款从进度款中扣除。如发生乙方人员漫骂及殴打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并将此施工人员清出现场。甲方管理人员不得漫骂、殴打乙方施工人员,如有事宜,与乙方现场的管理人员来协商。10.10、每个施工队进场,应向项目经理索取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奖罚措施,并应严要按施工现场的相关规定管理及约束自已的施工人员,一旦违反规定,将严格处理。业主方、监理、总包、甲方的约束条件,承包人应严格遵守。10.1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同时符合监理和业主的要求),如不符合甲方有权退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10.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着装,每件按30/元(冬装,例如:长袖及马甲)及20元/件(夏装,例如:背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安全和劳保用品由乙方购买,性能要求必须达标。10.13、乙方应在每次领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劳务分包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