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Р7. 矿山企业应于每年年底前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Р2.6 培训与应急演练Р1. 矿山企业应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Р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Р2. 矿井应当每年开展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Р3、永久性避难硐室设计方案Р3.1 国家标准明细Р根据第二章的相关阐释,整理国家标准如下Р工程建设Р布置要求Р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Р标示要求Р应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Р硐室门Р结构Р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Р第一道门Р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Р第二道门Р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Р门墙Р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Р配置Р上设观察窗。Р冲击力Р≥0.3兆帕Р掏槽Р≥0.2米Р墙体Р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Р支护材料Р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Р地面高度Р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