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安全承诺书本人拥有机动车一辆,用于上下班,车辆类型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车牌号码为。根据《东营职业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进行统一管理。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进一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本人对机动车进出学校承诺如下:1.本人严格遵守机动车驾驶员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对车辆出入校园的相关管理规定。2.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校内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不鸣笛。3.本人机动车辆按学校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泊,不占用教学区主干道,不破坏绿化带和影响交通。4.本人所驾驶的车辆因在校内行驶及停放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以及车辆、其他物资的损失伤害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刑事责任。5.本人承诺不将车辆借给他人在校内驾车、练习等,如发生责任事故,按照第四条处理。6.本人承诺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校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按照第四条处理。7.本人承诺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不疲劳开车、不超速行驶等。8.如以上承诺未严格执行,学校有权禁止本人车辆进入校园时,本人无条件服从。9.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本人各执一份。承诺人: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