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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羊角塘镇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黑校车”、“黑面的”、“黑微型车”、三轮车等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托车等集中整治行动。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的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坚决纠正的同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县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强化监管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学校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三)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1、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参照相关规定按级办理校车登记,运输企业营运客车接送学生运营的,其车辆和驾驶人条件及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行业的规定要求;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校车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2、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审查。重点检查车辆及驾驶人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有营运资质和进行校车登记,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从9月1日起,对于没有营运资质和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时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各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及集中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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