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及建设项目的评分值。2)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对全部分项工程进行100%频率的质量检验,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按规定的频率独立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对施工自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2)分项工程质量评分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2)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3)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4)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CF80/1-2004)“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5)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6)基本要求检查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