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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实行方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8月20日。)4、向社会公开一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辖区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责任单位: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14日。)(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三)集中整治阶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和村,开展逐个单位、逐项内容的认真检查,检查情况填入《镇“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3)。对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提请有关部门整顿。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将《检查记录表》报至镇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21日。)(四)检查验收阶段从8月22日开始,县政府安委会督查组将对我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供电所、卫生院,完成时限:8月27日。)四、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是预防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事故,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安全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镇安促会办公室将对各级各部门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刊发通报,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要明确各自责任和目标,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出严肃的处置。返回查字典首页购买相关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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