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溪小学护学岗机构及职责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统一部署,为保护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我校根据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渝公发〔2012〕370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学校护学岗机构,并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组织机构组长:游三祥副组长:何桂新护学岗成员:周光远、涂帅、柯炎华、李中、刘家庆、刘隆陶二、职责1、护学岗人员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3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儿童出入学校的安全,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2、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儿童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5、每月组织学校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