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十)绿化工程:城市、庭园、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十一)庭园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园工程所规定的内容。六、有关规定: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3.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4.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它标准执行。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它的相应标准。七、计算规则: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2.其它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八、分包工程管理费: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一、现场管理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其它费用附表: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