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 (实际车主) 乙方: (名义车主) 经甲方请求,乙方为了帮助甲方购车而向银行贷款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银行贷款,所得款项用于购车。 ?车牌号:二、甲方须按照乙方与银行约定的期限向银行按时、按期偿还贷款。甲方若未按银行要求还款,则产生的利息、罚金由甲方承担,若因此而造成乙方信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征信记录、后期乙方其他贷款需求遭拒) 则由甲方承担恢复信用和赔偿责任。三、该汽车实际由甲方使用,该车的实际管理、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发生一切事故的赔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使用该汽车,也不对该汽车承担任何责任。四、甲方应按时年审,为车辆足额缴纳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汽车。五、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中的任何一项约定的,则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 六、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九、如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