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的资金、资源、人员、资讯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互通有无、优势共享”的养老合作模式,共同解决两地面临的养老问题。(一)加强两地养老产业合作,推动养老服务共同发展。如长三角地区的“环沪养老产业带”是我国养老产业国际化合作项目的聚集地,区域内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江苏、浙江为两翼的养老产业带,吸引了老年用品制造、医疗等外资养老公司投资,并有IDG资本、红杉资本等投资集团在乌镇建设国际健康生态休闲产业园。粤港两地可借鉴现有的示范基地模式,谋划适应粤港现阶段养老化需求的养老产业体系、空间用地,策划养老产业重点项目,推动两地在养老服务业转移、养老地产发展、养老金融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合作。(二)强化资本合作,对两地养老产业、养老福利政策衔接等提供资金支持。研究解决香港长者在广东医疗保险金报销制度,着力解决跨境医疗保险待遇、养老保障关系衔接及待遇计发等问题。探讨由粤港两地养老保障基金管理部门主导设立粤港两地养老合作基金。通过政府补助、个人缴费和社会资助等形成筹集资金,补贴两地长者养老费用支出。同时,鼓励和引导基金投资老年产业,提供养老金的增值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收益用于资助两地养老机构的合作,两地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两地养老资讯服务平台的运作等。(三)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提高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建立粤港两地从业人员合作培训机制,加强对社工和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两地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互派学习交流,共同举办培训项目,提高从事养老护理的社工和保健员的专业水平。(四)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推动跨区域养老服务。建立粤港长者医疗联合体,实现两地医疗资源无缝对接,鼓励内地医疗数据与香港医管局实现数据对接,解决异地就医信息隔离的问题。建立跨境老年人医护技术交流机制,开展粤港医疗机构转诊合作试点和养老护理转介合作。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合作打造粤港澳医养结合养老示范工程,并作为跨境合作养老的标杆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