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4月7日至4月25日):围绕汛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切实做好病险涵闸、堤防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工程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等灾害的各项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确保安全度汛。(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1、局安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情况。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迎接县安委会督查组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 2、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局《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把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到班组和各个岗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3、加强宣传,职工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表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排查治理走过场的部门,推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信息上报。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县水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