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北社区共驻共建协议书为了加快创建国家文明县城步伐,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社区,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一、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树立“驻在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积极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议,主动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做到社区的公共事务齐抓共管、社区服务同办共享、社区机制同立共建,对社区建设要力所能能的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二、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活动中,要尊重和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三、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时,都要充分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作出鉴定。四、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加社区、居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美化社区环境、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及组织参与文体娱乐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五、驻我单位党组织要教育本单位党员,自觉受社区的管理及居民的监督,主动亮出党员身份,进社区开展义工服务群众活动。六、在共驻共建工作中,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协商议事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七、为增进双方了解,做好共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定期向共建单位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并征求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八、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社区。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共驻共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一年。驻区单位党组织(盖章):社区党组织(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