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主要采取工作检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和第三方现场核查的形式进行。(四)?信息宣传制度。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编印工作信息,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舆情动态,以及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交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做好季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营造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三、有关要求(一)?务必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二)?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调度督导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一名业务素质好、责任意识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报送工作。(三)?确保数据真实。各县(市、区)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省市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督查、核实,对上报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的进行通报。(四)?及时上报数据。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调度督导制度于2018年10月份实行,2020年底结束。2018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报2018年度第三季度任务进度表。同时,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统计的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电话、邮箱),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电话:***,邮箱:***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季报表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