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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申报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单位造成损失的,申请者将承担赔偿责任。5.参加我省区域试验的品种,一律由品种的申请者申报并提供试验种子。邮寄试验种子一律要求采用直接送达收件人的“特快专递”方式,不得采用“普通包裹”、“快件包裹”等方式,否则不予收取。未按照规定时间、数量、方式、地址寄送种子的品种取消试验资格。各供种单位所提供种子必须为非包衣种子,并确保种子质量,尤其是发芽率和种子纯度。寄种时为了便于品种登记,要求一品种一个包裹,包装内外应有品种标签,标明品种名称和试验组别,并附寄品种说明书,标明种子发芽率及纯度。(二)供种数量1.区域试验:杂交水稻每品种7公斤,常规水稻每品种13公斤。普通玉米每品种第一年10公斤,第二年12公斤。春大豆每品种15公斤,夏大豆每品种和鲜食大豆每品种18公斤。小麦每品种第一年18公斤,第二年19公斤。棉花春播棉每品种16公斤(两年用种量),麦后棉无限果枝每品种20公斤,麦后棉有限果枝每品种23公斤。除棉花一次性提供两年试验用种外,其他作物分年度提供试验用种。2.生产试验:我省主要农作物受试验容量限制,生产试验由申请单位参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进行生产试验的品种除提供生产试验用种外,还需要提供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要求的标准样品。3.DUS测试:申请单位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申请者可以自主开展DUS测试或委托农业农村部授权的DUS测试机构开展DUS测试,品种申报审定时需提供DUS测试报告。(三)试验申报时间申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8号,邮编:430070,电话:027-87394440)。小麦于每年8月10日前申报;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于每年12月10日前申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逾期申报的,均视同为无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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