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质,它只是以其组织内部一般性和勤杂性事务为对象和范围;⑵目的不同:国家行政的目的在于公共利益;一般行政的组织管理活动,则是以追求团体利益为目的;⑶依据不同:国家行政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一般行政以社会组织的章程和相关合同为依据;⑷手段不同:国家行政中行政主体享有许多特权,可以采用许多手段,如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手段等,这些手段可以直接表现为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一般行政中,任何一方都不享有优越于他方的特权,更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方;⑸救济方式不同:国家行政中若发生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一般行政中若发生争议则只能通过申诉或仲裁方式解决。3.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职责:(1)批准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确认企业的合法市场主体资格;(2)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建立既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动活力又有利于经济有序运行的宏观调控体系;(3)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发展;(4)着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企业包袱,为企业改革创造必要条件;(5)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地为企业提供社会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帮助,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的发展。4.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③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私权神圣原则);④禁止滥用民事权利的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是:⑴平等是前提;⑵私权神圣和意思自治是民法的本位原则;⑶禁止滥用权利和诚信、公平原则是对私权神圣和意思自治本位原则的限制,是现代社会发展对民法的要求。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原因:(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2)它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3)它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