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和其他集体活动。(四)负责带领辅警定时或不定时的查房、点名查铺,清理收缴危险违禁物品;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重点排查、并向上级报告;对监控报警、安检门等安防设备进行检查。(五)带领辅警协助及时教育、处理违反校园纪律的学生,当发现或发生学生脱逃、行凶、起哄闹事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其他人员的安全,并迅速报警。(六)带领辅警负协助责安排好学生与家长(监护人)的会见,并检查学生与监护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七)做好值班期间学校的各项情况记录,按时做好交、接班。(八)交班前整理好值班室内务卫生,保持环境的整洁;交接警戒、通讯等值班物品,并核实数量、检验性能,并列队集合交接学生,并清点学生人数;通报学校情况及监管的重点学生。(九)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纪律(一)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警械、通讯器具和值班证件。(二)在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交与他人,如因此出现安全事故由值班民警负责。(三)值班民警必须按安排的班次跟班,不得随便调班,如需互相调班,必须向学校值班行政说明原因,经学校带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工作期间不得有饮酒、睡觉等与岗位职责无关的行为。(五)不得私准、私带、私放学生,使学生脱管失控。(六)严禁将值班监管学生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六、要求(一)学校带班领导负责督促民警认真完成当班值班警务。(二)合理安排每班值班警力,值班民警每班不得少于1人,特殊时期应按有关规定增加值班警力,加强值班,并报学校备查。(三)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班,须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换班。值班民警严禁擅自批准学生离开活动或劳动现场。(四)对值班民警的值班工作情况,由学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情形的,上报市公安局给予相应的处分。西昌市第三中学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