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树木修剪协议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园艺修剪协议甲方:惠水县好花红小学乙方:杨祥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修剪、清理校园绿化带花草树木和指定的危险枝权,干树枝。第二条甲方职责l、指定乙方需要修剪的树木,提前清除施工场地内的车辆;2、施工期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存放地点。3、施工期间提供现场用电。4、组织相关人员现场监督。第三条乙方职责1、去头、修理甲方指定的树木。2、施工完毕后清理地面(小树权和树叶除外)。3、选派技术熟练的项目技术人员承担施工任务。4、保证施工中不伤害到甲方的房屋、电线等公共设施。4、提供详细的施工记录。5、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第四条施工工期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施工中,若遇到以下原因,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责任:a、不可抗力;b、因施工现场其他因素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c、合同中约定可顺延工期的或其它非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的。第五条价款及付款方武1、甲方支付乙方修树工程费用单价2.50元/平方米,工程总额待施工完毕后以施工记录实际发生计算(施工记录及价格组成见附件)2、项日款支付方式:施工完毕后,待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报账证件,甲方一次性转账付款。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它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款项结清后终止。甲方(盖章):乙方:2017年3月7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