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五、安全例会制度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例会内容: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负责人员的处理;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其他安全内容。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