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从社会的角度看,一个民族的群体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体所组成。每个个体的道德风貌反应出整个民族的发展水平。一个个体的许多道德习惯、道德品质都是从小形成,每一个人从儿童开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世界观等教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尽管社会风气、家庭环境对儿童的道德品质形成有一定影响,但无法代替教师教育的优秀。因为,教师的教育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无论是德育内容、德育方法,甚至德育手段等都是长期而系统地对学生产生影响。其次,教师的教育具有科学性。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的培养,教师都是根据儿童成长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最后,人生最初的二十几年是决定和影响人的一生的发展,是道德观念、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期,而教师是影响的关键因素。教师的主要职能是培养未来的人才。这些人才毕业后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上,对整个国家的文明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把教师提到推进社会向前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师爱是师德的灵魂。教师对学生的爱,简称为“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在一定程度上,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更困难。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教师对学生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因此,师爱就是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