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管理员协议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管理员聘用协议书利辛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制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管理员聘用协议书甲方:(乡)镇综合文化站乙方:为了保证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正常免费开放,让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文化惠民成果,从而有效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特制定此专职管理员聘用协议书:一、专职管理员的权利(一)专职管理员每月补助500元,一年聘任一次,工作突出者可优先考虑续聘。(二)对于表现积极对工作认真负责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二、专职管理员的义务(一)专职管理员应在值班时间内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二)专职管理员要遵守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员的工作,不能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三)专职管理员工作中应高度负责,爱护站内公共财产,保证站内的环境卫生,如发现破坏损毁站内设施设备的,除立即制止外,并且做好赔付和修补完善工作。(四)凡是遇急事不能正常上班,应提前向站长说明情况,并临时安排替代人员。(五)文化站开放时间内,专职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并加强对站内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三、双方责任(一)甲方每月负责发放专职管理员劳务补助费。(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予以辞退:1、无责任心,工作上敷衍了事者;2、无大局意识,无组织纪律性者;3、多次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者;4、三次被县局督查发现上班时间不在岗者。四、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五、勤务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利辛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二〇一三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