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可燃物质浓度符合GB30871和AQ3028的要求;首次检测时间为作业前30分钟内。⑤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并进行登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要求检查结果检查人3作业中3.1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59号令)、《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的要求,作业过程中现场安全措施包括:①连续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如发现通风换气设备停止运转,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②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脱岗离开,要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③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连续监测。作业时应每2小时检测一次;如有害浓度变化较大应加强监测频次;如作业中断30分钟以上,则必须重新进行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再次作业。④作业活动使用的照明灯应使用36V或以下的安全电压;电器设施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防火防爆的要求。⑤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⑥作业人员要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⑦保持出入口的畅通。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要求检查结果检查人4作业结束后4.1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的数量,确保与作业前登记情况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人员。4.2《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要求,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4.3清理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保各类物资清理彻底、现场环境干净、清洁。4.4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做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建档存档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