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于每年的7月1日~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日~1月10日开会审定。8.2.4 考核权限(1)自查:由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总工)主持,工作小组副组长(各参建单位)组织对照各考核项目进行自查。(2)抽查:由各工作小组组织对照各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抽查,并提出抽查报告报送组织协调小组(3)重点检查:由组织协调小组组织对重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并提出抽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4)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二次达标投产工作会议,每年7月份、次年1月份对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和下一年工作提出要求,并作出奖惩处理意见。8.2.5 总结每年12月底各专业小组应提出本年度达标投产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报达标投产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每年1月,达标投产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专业小组对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达标投产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责任并对根据考核项目扣分情况对参建单位进行奖惩。8.2.6 申报达标投产协调工作组负责“达标投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申报资料的汇总、编写及上报,负责与上级检查单位的联络及检查接待等工作。8.3 奖惩办法8.3.1 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未能一次性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建管项目部将对负主要责任的参建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考核。8.3.2 领导小组根据各参建单位和各工作小组的抽查及协调小组的重点检查情况,每年组织二次复查。按实施细则考核项目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各单位的达标投产工作奖惩金额。8.3.3 根据考核项目扣分情况进行如下奖惩:8.3.4 总的考核项目为六项,每一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全部考核项目分别≥95分不扣考核基金,每一考核项目≥90分且<95分扣去考核基金5﹪,每一考核项目≥85且<90分扣去考核基金10﹪,任一考核项目<85分扣除100﹪考核基金。对发生重大人身、设备、机械、火灾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按每发生一次扣除当年的全部考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