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XXX说:“在我工作的十年时间里,不知自己拒绝了多少请客、送礼。最初我心里还多少有些异样,因为自古中国就是注重礼尚往来的国度,拒绝别人的礼品是不礼貌的,我这样做,个别人就恼羞成怒,在背地里说我的坏话,说我不知进退,狂妄自大等,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大老板,企业经理等,我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在一段时间里确实有种惴惴不安的心态,但是很快我就坚定了自己,相信我所做的是正确的。同时,上级领导同我进行了几次深入的交流,肯定了我的思想态度,并大力支持和鼓励我坚持原则的做法。使得我信心大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增强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坚决同违法乱纪作斗争的信念。时至今日,我在我的生活工作圈子中已经是有名的工作认真、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带动了一批和我一样的职工干部,为单位做出了很多贡献。”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每个人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所有公民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所必需的。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Р,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Р如则艾合麦提?阿卜杜热西提同志无论在民族团结方面,还是教育子女、遵纪守法方面,都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他用自己的一己之力,传递了一丝社会正能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宏伟目标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