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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一年两次提取偿还购房贷款资格申请表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住房申请动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2)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申请动用公积金偿还尚未与中心签约的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本息。3、业务办理时限:偿还购房贷款期间。4、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心出具审核表→申请人于3个工作日后持社会保障·市民卡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5、需提供材料:(1)《苏州工业园区一年两次提取偿还购房贷款资格申请表》H3一份;(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银行盖章的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应包括前次提取日期之后至本次申请提取日期之前60日内的所有还款记录、贷款账号、贷款余额、主借款人姓名等信息,非个人还款存折明细单)原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提取提供:住房还贷证明(包括贷款账号、贷款余额、主借款人姓名等信息,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原件;(5)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借款人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再次购房动用的:①如前次动用房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如该房屋已出售的,也可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②如前次动用房屋仅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未动用过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该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9)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申请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该套房再次提取时仅需提供(2)、(4)、(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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