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对于一些定性要求的结论,应填写“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标规定项目,可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出标记。4.验收结论一般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两部分组成,特殊情况加上“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地基地质条件情况”一栏。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检查评定合格或自检评定合格”结果,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也要签名。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或验收合格”结论并签名。5.验收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的时间是检验批表所含项目均合格以后的时间。对于特殊试验,试验的时间通常滞后,可不在检验批中体现,而在分部工程验收中单列出来的方法;对于涉及到强度、试验等必须滞后的可从检验批表中分离出来,另制一表的办法。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归纳整理。1.表头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项工程名称。⑵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⑶检验批数:填写整个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总数量。2.验收内容⑴检验批部位:按检验批逐一注明检验批所处(属)部位和区段,可合并。⑵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按检验批验收结论,直接抄列即可。3.验收结论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量合格”并签字。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如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不同意,应指出存在的问题。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1.表头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部工程名称。⑵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2.验收内容⑴分项工程将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按顺序逐一分列,并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数量,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直接抄列,并将各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顺序附在表后。⑵质量控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