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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5版.doc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2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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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Р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Р℃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Р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Р 海拔高程 2000~3000m为1.1Р 海拔高程 3001~3500m为1.2Р 海拔高程 3501~4000m为1.3Р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Р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Р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Р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Р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Р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Р 岩土工程勘察 1360元/台班Р 水文地质勘察 1680元/台班Р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Р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Р2 工程测量Р 2.1技术工作Р 2.2地面测量Р 2.3 水域测量Р 2.4 地下管线测量Р 2.5 洞室测量Р 2.6 其他测量Р3 岩土工程勘察Р 3.1 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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