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业主验收合格,无遗留问题及安全隐患存在,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贿赂甲方相关人员。(3)在工程项目完成工程备案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付5%的质量保留金,剩余5%的工程质量保留金,待业主规定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该项保留金返还的前提是没有发生质量事故,遗留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成,并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4、如果因乙方违约,上述保留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损失赔偿,如果乙方的保留金及履约保证金都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时,甲方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八、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地方标准及国家相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九、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1)甲方负责成品料的加工,保障足够运输车辆,提供合格的混合料,费用由甲方负责。(2)甲方负责现场管理、测量、试验、成品交验,文明施工等工作,有权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施工由乙方负责。(3)甲方有权统筹安排作业计划,指挥、调动和监督乙方机械设备和人员进行施工。如发现乙方人员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处理。如乙方不予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4)甲方负责协调外部环境,努力保证乙方正常施工。(5)甲方负责保障道路通畅,协助乙方进行设备进、转、退场工作,进场、退场及转场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未得到乙方的同意,不得将乙方设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7)因乙方设备技术状况低差,不能满足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的设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后仍不能满足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8)因乙方配备的司驾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或者因为乙方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故意拖延、刁难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驾及施工人员,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