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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一)?卫生院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并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时限及要求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应于获得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确认试验阳性结果后5日内填写完成。对既往已确认感染者,本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中了解其感染状态后5日内填写完成。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应于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产褥期后5日内填写完成。艾滋病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应分别于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1、3、6、9、12、18个月后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应于孕产妇诊断为梅毒感染后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应于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死亡、诊断先天梅毒感染或排除梅毒感染后5日内填写完成。如梅毒感染孕产妇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死亡或确定失访,或者所生儿童满18月龄后确定失访,应在其后5日内填写完成。五、自查与评估卫生院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和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XX乡卫生院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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