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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3.3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3.4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3.5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3.6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3.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3.8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涵盖项目参见附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项目明细表》。3.9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4、管理程序4.1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4.2各架子队和财务部门每月末30日前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台帐,交安质部备案。5、财务监督5.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2项目部财务、安质部门对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6、附则6.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6.2本办法解释权属我单位项目部安质部,各部门、各架子队执行过程对该办法的修改建议应及时反馈,以便修订。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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