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青海省在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后,不再提供纸质版《青海省科技成果证书》,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审核通过后,立即进入公示阶段(30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申请登记单位即可登录系统下载电子版成果证书。4.请问2016年通过验收或评价的项目,2018年是否还能登记?答:您好,不能登记。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在通过验收或成果评价后,应及时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超过一年不申请登记者,不再受理登记。5.请问1年的申请时效怎么确定?答:您好,1年申请时效的确定:项目通过验收、成果评价或批准、发布实施的日期到成果办收到申请登记的材料日期为止。6.请问在其他省份登记的成果是否还能登记?答:您好,不能登记。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实行申报在先原则,按属地或行业管理,不得重复登记。已在各部委或行业登记的科技成果,同样也不能够在我省登记。7.请问省科技厅的科技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成果评价?答:您好,完成科技厅的科技项目在验收后可直接进行登记,也可在通过成果评价之后登记,采取自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项目成果要申报科技奖励,必须做成果评价。8.请问项目中涉及技术秘密不想公开,怎么办?答:您好,为促进科技成果信息交流、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登记的科技成果均会在网上进行公示、交流。如项目中涉及技术秘密,完成单位在登记时可将技术细节删除。9.请问地方标准登记时完成人员名单怎么确定?答:您好,地方标准在进行登记时,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必须与正式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上起草单位、起草人员一致。同样的还有:新品种登记时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必须要与品种证书上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一致;省级施工工法登记时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必须要与工法证书上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一致。10.请问科技成果登记收费吗?答:您好,科技成果登记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青海省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