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池作业。12、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1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14、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池,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离池休息。15、清污操作时,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16、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17、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事故抢救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了解中毒物质及现场情况,防护器具佩戴齐全。救护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救护人员进入有毒气体区域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及时把受伤人员抢救到安全区域。18、事故应急处理和控制措施1、硫化氢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立即吸氧并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心跳及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宜采用胸廓挤压式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数层水湿的纱布)和体外心脏挤压术增强呼吸能力,直至送达医院。2、氨气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彻底冲洗污染的眼和皮肤,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19、救援电话公司值班:88798018安全科:80757303公安部门:110消防部门:119医疗单位: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