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应急工作执行小组现场办公会,确定明确的媒体应对方案,内容包括:对外发言人的确定;对外媒体的联络;发布方式的确定;应答口径的设计;新闻发布稿的起草等。同时应根据事态发展随时进行商议,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七条根据已确定方案及事态发展,选择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文字、电子、网络新闻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发布。第十八条在确定媒体应对方案后,由对外发言人与媒体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各媒体宣传口径。第十九条对外发言人关注事态发展的同时,要及时与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沟通,在新闻宣传应急办公室的组织下有效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第二十条对外发言人应掌握发言原则和技巧,根据事件发展情况把握信息发布程度,确立阶段性目标,根据目标与媒体沟通,树立学校负责、高效、务实的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对外发言人是唯一的突发事件新闻披露渠道,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任何言论,以确保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稳定人心。如遇媒体询问和采访,受问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应热情接待,并积极迅速地联络新闻宣传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或对外发言人,对应急事件的采访活动不得妨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报送学校宣传部门审定。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党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审查,经校党委批准方可发表。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提供突发事件的权威信息,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严重影响事件处理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学校规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四章应急处理评估第二十三条突发事件处理后,新闻宣传应急工作小组须跟踪、收集媒体的相关报道,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目的。通过跟踪研究,找川问题和不足,从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二十四条新闻应急处理相关新闻宣传材料须整理归档,以总结经验教训,为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理提供借鉴。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