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1砌体上下错缝,砖柱、垛元包心砌法。3.2.2砖砌体接槎处灰浆应密实,缝、砖平直。 3.2.3预埋拉筋的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一皮砖; 3.2.4构造柱留置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接受部门及人员交底部门及人员年月日表C2—1DB64/266—2010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部(项)或构件名称基础砌体砌筑3.3砌块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允许偏差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轴线位置5用钢尺检查底模上表面标高±5用水准仪或钢线和钢尺检查截面尺寸基础±10用钢尺检查梁、柱、墙+4,-5用钢尺检查垂直度3用经纬仪或掉线和钢尺检查相邻两边高低差2用钢尺检查表面平整度5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4.成品保护和环保措施4.1.成品保护措施4.1.1砌体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作好标识,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m。4.1.2在搬运材料时,注意成品保护防止碰撞已砌筑完成的砖墙。4.2环保措施4.2.1砌筑砂浆不得遗撒,污染作业面。4.2.2施工垃圾应每天清理至砌筑垃圾房(池)或堆放在指定的地点。4.2.3现场的砂石料要用帆布覆盖,水泥库应维护严密,有防潮防水措施。5.安全注意事项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5.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2停放搅拌机械的基础要坚实平整,防止地面下沉,造成机械倾倒。5.3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5.4从砖垛上取砌块时,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接受部门及人员交底部门及人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