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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2)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措施;3、室外消防水源、各类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4、车间、仓库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集体宿舍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五、整治标准1、严格源头管理,1998年后建造的工业厂房、仓库依法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已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变更使用性质、增大火灾危险性的工业厂房、仓库,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并办理相关消防手续。2、厂房、仓库等建筑物之间严禁违章搭建雨棚、仓库等临时建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不得擅自扩大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货物。电器线路的安装、敷设应符合要求,不得私拉乱接。厂房、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有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3、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室外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与专业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由专业单位进行一次设施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零故障运行,对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确保其接入城市远程火灾报警系统,并运行正常。推广应用简易喷淋、点式报警等新型消防设施。4、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严禁违章动火,切实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监护。落实专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工种应参加专业机构培训,并持证上岗。5、各社区于7月10日前将经排查后填写的《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登记表》及《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汇总表》报送至山水城安监局。无锡山水城安监局2011年5月6日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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