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题教育活动,以提高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事故的意识和自护自救的能力。(三)?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5月)。各派出所要切实对各类溺水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尤其对辖区内各种地势复杂的河塘、水库、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四)?强势推进阶段(2018年5月至10月)。加强巡逻警力投入,全面动员、协调学校、村居社区基层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防频率;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设立专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驻守防范,看死盯牢重点水域、重点时段,有效预防溺水亡人事故发生。(五)?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0月)。全面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七、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要结合警种、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辖区的防溺水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加强督导考评。分局将组织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规定动作不到位、数据隐瞒造假、有情不报或缓报,因出警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规定已发生溺水死亡2人以上或未成年人1人以上的重点水域再次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等情况,严肃倒查问责。)(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于每周一前报送《全市预防溺水工作情况每周统计表》,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分局专项办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局机关预防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内容,每月3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分局专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