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市场运作、自愿投保、协同推进”的原则,林业、财政、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稳步推进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根据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国土面积197.47万亩,林地面积166.7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64.2万亩,商品林面积102.5万亩。公益林为全省统保,所以我县林业政策性保险对象为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不分树种和年龄,商品林火灾保险费率统一为1.5‰,林木综合保险费率为4‰,保险金额2010年和2011年每亩500元,2012年为每亩600元,2013年为每亩700元。2011-2013年,连续三年林木综合保险投保率为100%,居全市前列。2013年商品林投保面积102.5万亩,缴纳保费114.8万元,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贴157.8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14.35万元。(二)主要做法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商品林政策性保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林业部门和保险公司,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渠道,采取印发信件和问答手册、悬挂横幅、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险政策,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还深入到企业、村组和林农家中进行宣讲。通过宣传,使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充分了解商品林政策性保险的目的、意义,增强了保险意识,提高了自愿参保的积极性。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若发生灾情,由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派技术员对受灾地进行查勘,建立受灾档案,提供保险标的基础信息,参与查勘定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县支公司负责建立被保险人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保费及时拨付,理赔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建立林业政策性保险赔偿资金收付存制度,将保险赔偿资金的支付情况录入档案。协调小组负责各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