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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9 |  大小:220KB

文档介绍
上,同时应附有:1、水利水电工程平面总布置图(带有地形图)2、预测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并附相应资料);3、环境地质图(评估分区线、评估范围线等),附典型区域性地质剖面。6结论与建议6.1结论提出评估区地质环境的主要特征及复杂程度类别和工程的重要性及评估等级;提出已有地质灾害类型、特点及对拟建工程的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位置、范围,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程度;以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治理措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降低的可行性及建筑物场地适宜性评价;地质灾害对工程工期、造价的影响。6.2建议从评价的角度,对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发展,指出防灾减灾的原则、方法和手段。提出工程勘测设计和施工时,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及需要评估的地质灾害问题一、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包括:水库,坝(闸),围堰,输(引)水、排水、冲砂、排洪、渠系及调压、管道、厂房、和引、输、尾水渠系等建筑物及建筑材料开采及场地建设,碴场、生活区建筑等。其中隧洞(泄洪、排砂、输引水、尾水、异流)、调压井、地下管道、地下厂房等属地下建筑工程;坝(闸)的坝基、围堰、两坝开挖及填筑、渠系(包括导流、溢洪道、地面管道及地面厂房(包括压站)、建材开采场地建设、碴场、生活区建筑等,属地面建筑工程。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需要评估的地质灾害: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在地质灾害评估时,应对工程涉及的建筑物分地下、地面不同类型,在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及其范围和危害程度及对工程本身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必须指出,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其灾种除《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坍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之外,还应结合具体的工程实际,充分评估由于工程建设所特有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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