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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六)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科主任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各科临床医生作为责任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内容准确、并填写病人的联系电话)并送至预防保健科,如出现漏报1例将给予经济处罚300元,漏报2例以上者将给予经济处罚300元,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暂缓晋升职称。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按有关程序作为“黑名单”对象报送至市信用办。(十)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监测信息指南、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管理技术,无故缺席者将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办法进行处置。(十一)各科室要做好非传染病监测工作,包括:有机磷农药中毒、食物中毒等,均要统一登记报告。宿迁市中医院医务科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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