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安全责任书为了游乐园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及公私财物不受损失,做到安全营业,万无一失。本公司和游乐场经营人特签定本责任状。公司责任与义务:公司给游乐园尽量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严格执行公司所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游乐场稳定、秩序的运营环境,尽力创造良好营业条件。游乐场经营人责任与义务:1、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不合格不合法的设备坚决不能安装运营。 2、对游客负责,禁止醉酒、儿童、残疾、疾病等要求的游乐设施做好警示和管理。 3、自备检验合格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安保设备。4、上班时间,严禁游乐场工作人员喝酒,工作岗位吸烟等危害安全和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行为。5、负责游乐场区域内的安全及卫生,制定相关的安全守则、游客须知等标牌告示。6、及时检修、维护、保养游乐设施,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7、游乐园管理人员要经常监督检查游乐场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如游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游乐园及实际经营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及行政、刑事责任。三、本责任状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公司及游乐场经营人各执一份。 公司代表(签章)游乐场经营人(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