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方向上,《条例》明确了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5)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深刻理解《条例》的实质内涵。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首先是规范管理服务、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紧贴时代要求,《条例》提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要求,出发点是为了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廉洁型政府。第二是适应时代、与时俱进,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条例》的出台,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把握机关事务的改革方向,正确定位机关事务工作内容、相关的管理职责,才能适应时代要求、实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第三是创先争优、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要在《条例》的指导下,紧密结合现实,分析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找准存在问题,特别是突出重点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真正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专题培训对《条例》进行了细致、详尽、透彻地解读,为我县各级机关部门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带来很多新的感悟、体会和收获。学习贯彻落实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认真履行《条例》明确的各项基本职能;三是要健全和完善《条例》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度;四是要以《条例》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与保障各项工作,形成统一管理、部门协调、统筹兼顾的机关事务工作新格局,切实为县委、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以优良作风和优异成绩推动我县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