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燥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如有安全责任发生,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三、工程变更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3、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四、工期延误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期顺延。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六、附则: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5、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2012年月日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