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应尽快就地组织现有人员(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扑救或采取适当的隔离等保护措施,使火灾限制在最小范围内。3.2.4当班领导在组织现场扑救的同时,要安排人员及时报告给厂部值班领导和消防部门及本部门最高领导,请求支援。得到通知后,各方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在当班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3.2.5当班领导应向后来的主管领导介绍火灾及救护情况,并协助主管领导继续指挥扑救,直至完成扑救。4应急准备与响应4.1应急准备4.1.1所有员工在接到储煤场灭火命令后,应立即停下手中工作(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迅速赶赴储煤场参加灭火。在灭火过程中,应听从灭火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4.1.2报警组、警卫组、扑救组、疏散组应按预案分工履行自己的工作。4.1.3现场扑救的最高指挥长应及时联系运输公司调配推土机和铲车等机械设备到现场配合扑救。4.2应急响应4.2.1如发现煤堆自燃,应立即组织人员和推煤设备将“祸源”区域内的煤挖出来暴露在空气中散热降温,同时在煤堆的表面覆盖一层炉灰、粘土浆或喷阻燃剂,以减缓煤的自燃。在处理时,严禁在煤堆的自燃位置处加水,以免加速煤的氧化和自燃。4.2.2在煤场发生大面积着火时,应由公司消防室与市消防队联合扑救,我部扑救人员要在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协助扑救。4.2.3扑救队员在扑救火灾时一方面要做好自身防护,一方面要注意其他人员的安全,特别应注意火灾现场的风向变化及有害气体对人员的窒息危害,同时应注意选择正确的救生路径,尽量避免人员伤亡。5事后的处置5.1对火灾后有利用价值的煤,应与优质煤掺和搭配送入原煤仓。对废弃的煤灰应及时与运输公司联系(电话:2413)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5.2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结合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评价,对预案给于进一步完善。5.3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火灾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