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打样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打样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需打样总共款,款式不分大小,统一人民币元/款,承包总费用人民币,对此单价乙方必须严格保密。2、交样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保质保量完成打样工作,交于甲方。3、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指定的产品描述进行打样,样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质量验收标准或双方协商的工艺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结算方式:总样品款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5、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交样期推迟,甲方可以拒收所有样品,不予付款,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延误费用。6、安全问题:在打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对甲方的款式,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条款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9、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