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2、健康教育技术指导。要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3、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传播效果,2011年前,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招标和制作,发放至市或县(区)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机构发放至乡卫生院,再发放至村卫生室。4、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三、项目组织与管理1、卫生院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3、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四、项目执行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一)县局及两站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承担健康教育任务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乡卫生院201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