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和各学校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报告。(五)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各中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卫生院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六)共同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卫生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要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七)联合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卫生院与中心学校共同制定督查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或单方应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2:河夹镇中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贾礼军河夹镇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穆华明?河夹镇中心学校工会主席余来水河夹镇卫生院副院长成员:石良河夹镇中学校长熊国华河夹镇中心小学校长雷力河夹镇箭流铺小学校长张文元河夹镇雷家小学校长张吉友河夹镇东寺小学校长田琳河夹镇童元小学校长王永红河夹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主任王伟河夹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员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